《建设施工许可证》

《建设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的

施工许可证适用范围?

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装修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施工,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投资超过50万元或建设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建设单位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包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以任何形式承包工程。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企业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并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适用范围的

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装修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和施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适用范围的

1)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范围

以下建筑工程投资3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以下简称限额以上):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2.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办公楼、商场、政府机关、医疗机构、学校、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工业生产场所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适用范围的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装修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施工,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投资超过50万元或建设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建设单位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