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呢?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是在什么单位办理?

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呢?

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①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②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③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 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①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XX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表》。② 申请人填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③ 申请人将需要提供的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④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和提出初审意见。⑤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XX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⑥ XX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公示 ,公示10天后可等候通知参加选房。⑦ 选好房后,办理XX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呢?

申请的程序一般是: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然后领取申请的表格,再提交申请表中所写明的相关资料,再经过街道、民政还有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批,后取得申请的资格证,然后再等待房源的安置,后要办理申购的手续等等。具体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