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和联系
从融资角度考虑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区别如下:
1、标的不同
抵押贷款中的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而质押贷款中的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力(如知识产权、商标权等等)。
2、占有方式不同
抵押贷款中的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而质押贷款中的质押物需要移转占有。
3、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办理抵押贷款时,借款人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办理质押贷款时,不需要登记,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日起生效。
4、登记部门不同
办理抵押贷款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办理质押贷款的,尤其是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借款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贷款未还的处理方式不同
办理抵押贷款的,贷款到期,若借款人不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机构有权将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办理质押贷款的,当贷款到期时,借款人若不能偿还相应款项,贷款机构将根据协议将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物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物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