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

哲理学是哪里人创立的?

哲理学是哪里人创立的?

哲理法学产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是由德国古典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开创的一支法学流派。
哲理法学的特点是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去研究法学课题,在哲学体系之下对法学课题予以重新考察,从而得出了一些哲学化的法学观点,使其更接近“法”这一事物的本质。这是哲理法学的最大特色。此外,它在论述其法哲学思想时,又贯穿着人本主义和主体性哲学思想,提出“人是目的”的主张,体现了启蒙思想和古典自然法思想的精神。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把西方的法学流派划分为两大类。一是研究对象侧重实然法、研究方法侧重经验主义的实证法学;一是研究对象侧重应然法、研究方法侧重理性主义的非实证法学。依此标准,哲理法学则归属于非实证法学

德国法律类型思维代表人物?

德国哲理法学主要渊源于法国古典自然法学、特别是卢梭的法律思想。

19世纪以前西方的三大文学流派?

1、哲理法学派 由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从法的外部着手,把他们的法律观建立在自己的哲学基础上,呈现出鲜明的形而上色彩。康德具有自由主义倾向,而黑格尔则具有国家主义倾向。
2、历史法学派 这个学派以胡果特别是以萨维尼为代表,他们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一个民族的文明发展而自然地、逐步地发展的,法的主要形式应当是习惯法。 可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趋于保守,成立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法学派”。
3、分析法学派 分析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边沁和J 奥斯汀。他们强调对法着重进行法理学上的分析研究,轻视甚至是否定对法进行价值研究。提倡运用纯形式逻辑和推理的方法揭示或认识法的共同概念、原则和特征。

圣人的学问是从哪里学来的?

圣人一定是喜欢博览群书之人、从中吸取先人的长处、在现实生活中纠正先人短处、这样子孙才不会一错再错、学百人之长避别人之短、当你能把一本书看到书中出现画面、与书中之人对话时的静态、才可真正理解它的用意何在、人世间能达到这种意境的人少之又少、所以圣人也就难得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