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定乙肝不能从事的岗位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不可以考事业单位?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不可以考事业单位?

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年5月18日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之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2010年2月1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之精神,今后招工和入学不准检查乙肝五项。
2、入职体检现在不查乙肝五项,只要你肝功能正常,不是从事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考事业单位体检都能通过。

员工体检查到有乙肝可以辞退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不能擅自辞退员工,擅自辞退属于违反了劳动法

乙肝病毒携带者考师范,以后做中小学教师一有困难吗?

考师范以后做中小学教师没有困难,因为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再有招工等歧视,乙肝病毒已经是可以控制的病毒,只要注射乙肝疫苗,就完全能够预防乙肝,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构成群体危害,不影响工作生活,所以做教师没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