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人证言为什么不能作为证据

证人为什么是中立的?

证人为什么是中立的?

证人之所以是证人,是他(她)的证词是客观公正、反应客观事实,而不是有所偏颇的。会影响到案(事)件公平公正的人是成不了证人的。
比如,民警如果要作为证人,该民警就不能参与该案调查取证工作,而只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存在,即证人,同理,其他人也一样。当事人更不能成为证人。所以证人是中立的。

人证和证人证言是一回事吗?人证可以时独立证据吗?

简单理解,人证和证人证言是一码事。一般情况下不能成为独立的证据。
一、人证和证人证言:
人证,就是指的能够作证的知情人、见证人。而人证要成为证据,必须出具书面材料或者录音材料,如果不出具书面材料或者录音材料,就不能成为证人。证人出具的书面材料或者录音材料就是证人证言。人证就是以证人证言的形式存在的,没有证人证言,就不存在人证。
二、一般情况下证人证言不能成为独立证据:
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
三、《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