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有哪些规定?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有哪些规定?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工艺应并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的浇筑厚度应根据所用振捣器的作用深度及混凝土的和易性确定,整体连续浇筑时宜为300~500mm。
  2、整体分层连续浇筑或推移式连续浇筑,应缩短间歇时间,并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层间最长的间歇时间不应大于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当层间间隔时间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时,层面应按施工缝处理。
  3、混凝土浇筑宜从低处开始,沿长边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进行。当混凝土供应量有保证时,亦可多点同时浇筑。
  4、混凝土宜采用二次振捣工艺

什么是大体积混凝土浇筑?

大体积混凝土目前国内尚无一个明确的定义,国外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日本建筑学会标准(JASS5)规定:“结构断面最小厚度在80cm以上,同时水化热引起混凝土内部的最高温度与外界气温之差预计超过25℃的混凝土,称为大体积混凝土”。美国混凝土学会(ACI)规定:“任何就地浇筑的大体积混凝土,其尺寸之大,必须要求解决水化热及随之引起的体积变形问题,以最大限度减少开裂”。
从上述两国的定义可知:大体积混凝土不是由其绝对截面尺寸的大小决定的,而是由是否会产生水化热引起的温度收缩应力来定性的,但水化热的大小又与截面尺寸有关。
由于对大体积混凝土没有统一定义,以截面尺寸来简单判断是否是大体积混凝土的现象比较常见,给工程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例如:有些工程虽然厚度达到80cm(或1m),但也不属于大体积混凝土的范畴,业主却要求施工单位按大体积混凝土标准施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有些工程虽然厚度未达到80cm(或1m),但水化热却较大,施工单位却没有按大体积混凝土的技术标准施工,造成结构裂缝,结果采取种种措施加以补救,又造成额外费用。
另外,由于对大体积混凝土没有明确定义,某些书刊也滥用名称,例如出现:“超大体积混凝土”、“超厚大体积混凝土”、“特大体积混凝土”等不严格的名称。

什么是大体积砼标准?

水坝墙,发电站水坝,水库堤坝浇筑时不能停止,不能有施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