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荒谬

巴洛克为什么称为荒谬的思想?

巴洛克为什么称为荒谬的思想?

“巴洛克(BALROG)”引申自西班牙语,原意为“畸形的珍珠”,“崎岖的珠子”,“荒诞的思想”。是欧洲18世纪末的新古典主义艺术家用来嘲笑17世纪文艺复兴之后的意大利古典主义艺术,文学风格而使用的,新古典主义艺术家认为他们偏离了生活以及古典传统。巴洛克艺术在17世纪极尽辉煌,在后期仍有许多艺术家与艺术流派追随这种风格,所以也有人将整个17世纪统称为“巴洛克时代”。

让你瞬间想起难以忘记的五部电影是什么?

虎口脱险,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老抢,勇士奇遇,追捕,人证……

为什么说唯有艺术与宗教能让自己自得其乐?

艺术与宗教能让人自得其乐当一个人失去自由的时候,就会发现“自由”是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它胜过金钱财富。“自得其乐”的意思是自己能从中得到乐趣,如果说唯有艺术与宗教能让每个人自己“自得其乐”,可以认同这样的观点,首先,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也就是有关现实世界之外的现象,比如,神话故事传说,是会令人好奇与痴迷的,从而也就自得其乐,从中得到乐趣。
毋庸置疑,艺术与宗教能让人自得其乐,从中得到乐趣。我们举个现实的例子说明一下:比如,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以宗教神话故事为题材,进行艺术创作,创作出来的艺术作品,令人们推崇,而且传播速度令人惊讶,凡是创作宗教题材的艺术家都名声大噪,受人敬仰,而且宗教题材的艺术还促使以“人文主义”为核心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得以成功,那么,这到底是艺术的价值还是宗教的价值发挥了作用呢?
试想一下,如果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没有宗教题材的艺术,会不会成功呢?很肯定的讲,绝对不会。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艺术要迎合时代社会人们的审美态度或喜好,那时期的人们宗教思想观念根深蒂固,都一致认为世界是宗教神明创造的,甚至人的生命都是神赋予的,人们对宗教神话故事或《圣经》里的人物非常清楚,如果艺术家笔下的人物形象不是宗教人物,那么这作品是不会受人们欢迎的,
所以,艺术家“投其所好”,描绘人们喜欢的宗教人物,这样的艺术作品,让人们从中得到了极大的乐趣,确切的说是艺术与宗教的结合,让人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和乐趣。当然了,艺术家也从宗教神话故事中得到了自己的乐趣,要不然也无法描绘出如此形象逼真的宗教人物,因为喜爱、从中得到乐趣,所以才会用心投入进行创作。虽然,宗教权贵提倡的“禁欲主义”思想很荒谬庸俗,但大多数人依然痴迷宗教人物,就是因为从中得到了乐趣,这是精神享受。
即便是现在没有宗教思想观念的人,看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宗教题材艺术作品,都会从中得到乐趣,发出感慨,比如,拉斐尔的《圣母》系列,波提切利的《圣母子》系列,以及《维纳斯》女神系列的艺术作品。总体而言,之所以说艺术与宗教能让人自得其乐,就是因为艺术与宗教都源于现实世界的某种现象,和现实生活有所关联,无论是艺术,还是宗教,并没有完全脱离现实生活,所以人们可以很快适应,与其产生共鸣;还有就是艺术与宗教都是以“拟人化”的形式存在,有很多理想化的场景,所以让人可以自得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