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捕蝗注意事项

钱县令得檄捕蝗的文言文的释文和原文?

钱县令得檄捕蝗的文言文的释文和原文?

【原文】
钱勰为如皋县令,会岁旱蝗发,而泰兴令独绐群将云:“县界无蝗。”已而蝗大起。郡将诘之,令辞穷,乃言县本无蝗,盖自如皋飞来,乃檄如皋请严捕蝗,无使侵邻境。穆甫得檄,辄书其纸尾报之曰:“蝗虫本是天灾,即非县令不才。既自敝邑飞去,却请贵县押来。”未几,传旨都下,无不绝倒。
【译文】
钱勰担任如皋的县令,恰逢当地爆发蝗虫引起的旱灾,而泰兴的县令却欺骗郡的长官说:“当地没有蝗虫。”不久,蝗虫成灾,郡长官责问,泰兴的官县无言以对,于是说县里本来没有蝗虫,大概是从如皋飞来的。于是下公文给如皋的官县要求捕捉蝗虫,不能让它危害邻近的地区。钱勰拿到公文,就在对方公文的末了写了首诗回复他:“蝗虫原本是天灾,而不是官县没有能力。既然是从我的地盘上飞出去的,就请你们将它们押来。”不一会儿,回信到后,县内无不为之绝倒。
【注释】
(1)钱勰(xié):宋朝人,字穆甫。
(2)为:担任。
(3)如皋(gāo):古地名,今江苏如皋县。
(4)会:遇到。
(5)岁:年。
(6)独:却。
(7)郡将:郡的长官。
(8)檄:向……发公文。
(9)鄙邑:对自己所在县的谦称。
(10)郡将:知府。
(11)令:县令 。
(12)绐:欺骗。
(13)云:说。
(14)已而:不久。
(15)盖:句首发语词。
(16)诘:责问。
(17)不才:没有才能。
(18)穷:穷尽。
(19)向:先前。

宁阳县志,明,清,时期的人物?

明万历初年,知县李贞主修县志,为宁阳修志之始。
清康熙十一年(1672)知县刘兴汉主修县志;康熙四十一年(1702)知县李温皋复修县志;乾隆八年(1743),知县李梦雷为编辑,石兴风、刘应荐纂稿重修;道光三十年(1850),县知事陈纪勋主修县志,黄恩彤为总纂;光绪五年(1879),知县高升荣续修县志,黄恩彤任总纂;光绪十三年(1887),知县陈文显重修县志,黄师?为总纂;光绪三十三年(1907),县知事曹倜承修《宁阳县乡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