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程序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程序 在建工程如何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固流程?

在建工程如何转入固定资产?

首先要对已完工需结转的项目、工程或是设备进行确认,明确在建工程确已完工,已达到可用状态;同时,需对在建工程成本支出进行汇总,明确该在建工程全部成本是否已完全计入,如果有部分项目内容因尚未决算不能明确的,则需要组织进行工程验收、项目决算,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在固定资产完工后,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这个过程即是要对即将结转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成本核算的完整性进一步进行确认,以明确结转固定资产的成本造价总额。在此基础上,要求对尚未取得的项目支出及时取得结算发票,如果因合同约定限制等原因不能及时取得结算发票入账,则可以根据上述项目决算数据对尚未结算入账的在建工程内容进行估算,以便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为明确责任,确保在建工程结转数据的准确性,建议对所有加工安装、或是土建类项目建设的结转,由项目负责任进行项目完工及数据的确认,要求他们在“在建工程结完工结转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在建工程如何转固定资产?

1、这项具体工作要由设备部门和厂办来做,尤其是房屋建筑物要经过工程决算,这些工作都应该由专业部门来做,财务部门是作不了的。

2、关于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的单项价值确定之后,由他们填制固定资产入账通知单,一联要交给财务,财务据此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在转入固定资产的工作中,要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从入账的第二个月起要开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照税法的规定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为10年,特别要注意,在计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时,按照税法的规定,三资企业扣除10\%的残值,其他内资企业要扣除5\%的折旧,折旧方法要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不能采用别的方法折旧,因为没有办法,这是税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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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如何转入固定资产?

我们在建设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都是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借 在建工程贷 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工程物资等科目工程完工后,根据审核过的工程工程决算书和发票结转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一)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二) 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三)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根据以上规定: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根据在建工程完工程度来判断,因此,当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如果其成本无法准确计量,可暂估入账,并据以提取折旧,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结算成本调整暂估成本,并据以从新计提折旧,但是以前已经提取的折旧不再进行调整。扩展资料: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需办手续:自建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凭证是“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或“固定资产交接单”,都由建设单位或单位的基本建设部门填制,或由基本建设各方组成的验收机构按规定填制,一般一式三份,经交接双方验收、签章、办理交接手续。“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或“固定资产交接单”要详尽记录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附属设备、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等详细资料,并连同说明书、图纸等技术新文件一并交给接受单位。建设单位留存一份,其余两份交给接受单位,分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据以开立固定资产卡和财会部门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人员主要复核上述凭证的内容记录是否完整,价格是否正确,各方手续签章是否齐全,要注意的是要复核实际工程决算价与设计预算价的比较,对超支部份的资金要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落实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解决。会计人员以复核无误的“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或“固定资产交接单”以及确定的价值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