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投标共用一个ip怎么处罚

三家同一人制作标书是串标吗?

三家同一人制作标书是串标吗?

三家同一人制作标书是典型的串标行为,一人怎么可能在三家同时上班呢,这就是借用资质围标、串标,一旦查出会被严厉打击。招投标是很严肃的事情,也是根据国家招投标法规定的一种采购行为,一旦围标、串标被查出轻者没收投标保证金,重者企业短期内禁止该地区招投标。

招标怎么样避免ip地址一样?

首先不要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串标。其次在做标书的时候,最好在自己的公司进行上网。减少通过同一个IP地址上传文件的情况。此外对参与招投标人员要进行管理和培训。

ip地址相同可以认定串标吗?

ip地址相同算串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对此,其《释义》明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也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评标过程中发现,几本投标文件主要内容雷同或者多处出现类似错误,应如何处理?

应该属串标。来看一个案例:
据抚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抚财购罚[2020]1号),2020-03-26日,江西省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通过技术筛查,有62家供应商在2018年-2019年参加抚州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标书文件制作机器码(注1)雷同、投标文件上传网络IP地址(注2)相同等情况。财政部门经核查,认定南昌联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2家投标人以上情况属实,违反了“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采购预算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七的罚款;
2.书面警告一次,若再次出现类似违法行为,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相关法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