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收入分期还是一次性

租金收入如何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租金收入如何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一年以上租金怎么入账?

建议根据合同约定金额(年度总额)先按12个月分月均摊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会计分录通常可以如下:
在每月计提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租金)
一次性或分期结算租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租金)
贷:银行存款
应及时索取相应发票等合法票据作为账务处理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