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广告法内容是哪些呢

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内容?

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内容?

 新《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从一般认识来讲,数据的运用必然存在着比较和排名,广告法不排斥数据统计引证,很显然,明确有数据佐证的用语应当不在禁止之列。比如说,在本开发区内,某企业占地面积最大,员工最多,利税第一,效益最好等等,在有确凿数据证明的前提下,就不在禁止之列。绝对化用语的禁止是禁止虚假的夸大的没有依据的绝对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