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

医药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医药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1.非周知性或秘密性。
2.价值性。
3.实用性。
4.保密性。

商业保密协议有哪些法律法规?

答:有以下法律法规:
(1)民法典。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在商业秘密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引进中,都可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另一方可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侵权形式作了详细规定,它是目前保护商业秘密的理想途径。
(3)民法典。商业秘密作为一项财产权且商业活动主体地位是平等的,理应受民法的调整。
(4)劳动法、公司法。劳动者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对雇主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5)刑法。我国新刑法中对侵害商业秘密作了专门规定。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来讲一般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技术信息还是经营信息,作为权利人主张权利时,都必须明确指出秘密信息的“秘密点”,而不能笼统的说某项技术或者某份资料是商业秘密。
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哪些技术和信息属于商业秘密,达到职工清楚哪些需要保密及保密的程度;注意区分商业秘密与受雇人的一般知识、经验和技能。职工只是对于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而一般的知识、经验和技能是职工人格的一部分,公司无权将其列为公司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避免笼统的将所有的信息或技术都约定为商业秘密,实践中既不易操作,发生争议时也不利于举证。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职工个人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应当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属于个人著作权还是公司商业秘密,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

商用密码的保护行为有哪些?

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国家鼓励商用密码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健全商用密码市场体系,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鼓励从业单位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
商用密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金融领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商用密码与银行业务全面融合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有效遏制了银行卡伪造、网上交易身份仿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税收领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保护涉税信息,有效遏制了通过篡改发票票面信息进行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社会管理领域,公安部已累计发放使用商用密码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超过18亿张,有效杜绝了伪造、变造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除此之外,商用密码还可以用于公民个人敏感信息、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二、密码法要对特定商用密码产品、服务实行强制性检测认证制度?
答:密码法设立该制度,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商用密码产品、服务是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特殊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应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质量与安全性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通过检测认证的方式对其质量与安全性进行技术把关。强制性检测认证制度仅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和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商用密码服务,并通过制定产品、服务目录明确界定管理范围,不会对市场和产业构成不必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