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积金办理流程

公积金托管手续怎么办理?

公积金托管手续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托管业务是针对下岗失业及所在单位破产、解散的职工办理的一项特殊转移业务,经单位(职工)申请后,将职工已不再正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开立的托管账户并予以封存。
通俗一点讲就是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住房公积金托管后,职工办理提取、销户、转移、查询等业务均在托管户进行。办理职工账户托管可由职工单位负责办理,也可由职工自行办理。当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新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单位,可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托管职工重新就业需要转移托管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由接收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写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代办银行。托管职工持介绍信、填写完整准确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及托管凭证到公积金办事处办理转移(系统统一托管户所在公积金办事处统一管理)。职工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后,原托管凭证作废。
去哪里申请呢?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需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归集柜台办理。 所需材料为: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托管封存表》、被托管人有效身份证件、被托管人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为: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一式二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在表中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到单位公积金开户办事处办理托管业务。托管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和个人名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交托管职工,作为日后办理相关业务的重要凭据。经办人应在托管申请单的签收栏中签字确认。

泰安公积金2021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取消家庭成员间购房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该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享有所有权的职工不得办理该套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
 (二)调整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标准
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的,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14400元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按发票金额提取,但每年不得超过28800元。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三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一)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 15倍计算。账户余额以借款人和配偶申贷时点正常缴存余额为准。
 (二)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其他
 (一)高层次人才贷款仍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不予调整。
(二)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与本意见相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
 (三)本意见自2021年4月1日执行。本意见由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