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付首付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领证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婚房,在离婚时为什么要夫妻平分?

领证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婚房,在离婚时为什么要夫妻平分?

婚后,由父母出资购房是很多家庭的现实情况,像这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给孩子买房孩子自己还贷款的情况已经成了常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那么,该如何防范这种情况发生呢?毕竟现在买套房子花的可能是父母这一辈子的继续。首先,父母写好赠与协议,明确只赠与孩子一人,可以去公证;其次,父母的出资算作借款,写好借条。这样可以避免老人的财产因子女婚姻问题而缩水。当然,婚姻不仅要讲法,更要讲情。涉及财产问题,不妨秉着公平的处理原则,用平和的心态做好沟通,妥善处理,以免为了钱财伤了感情。

首先要认定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还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结婚后,一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如给钱买房,如无明确约定,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赠与物(钱或者实体物)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其中的例外情况,法律也给出明确规定。认定父母对夫妻个人的赠与标准就是父母将所购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按照《合同法》规定,签订赠与协议,由书面协议明确赠与给个人。
其次,父母出首付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如果父母明确首付是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且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所有,后期房贷也属于男方一人,且男方需给予女方补偿,包括已支付房贷的一半及房屋增值的一半。
如果父母未明确赠与男方或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一般平分。

领证后你们双方已经是合法的夫妻了,而男方父母出钱买婚房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说明是赠与给男方的,否则就是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如果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分的。

婚后男方父母帮忙付的首付,月供由男方每月偿还,女方有份吗?

我们看两个法条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好像这里规定的似乎有点冲突。一般来说,目前大多数的理解是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资主要是指父母全额出资购置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才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若父母只是部分出资或者只是出首付款,这个一般则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的,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为赠与一方,原则上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所以,父母婚后付首付,这个原则上视为对你们夫妻的赠与。虽然房子是丈夫在还贷,但《婚姻法》原则上采用夫妻共同财产制,所以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还贷,所以离婚时,你可以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