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有什么不一样

借条写成欠条有效吗?

借条写成欠条有效吗?

首先,你是只写了欠条,没有真正拿到过这笔借款,还是拿到过?
如果你拿到了钱也写了欠条,那么不论这个欠条有什么瑕疵,该还的钱是一定要还的,还会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支付利息(最起码一定需要支付逾期利息)。(需要题主补充说明具体瑕疵来确认这个“欠条”是否可以看作是“借条”,是否有效,是否约定利息,是否约定还款时间等)如果你没拿到一分钱也没拿到过等值的其他东西(比如买了东西没给钱而写的欠条),只是因为某些其他原因写了欠条,那这张欠条一般来说缺乏法律基础。以上其实没有直接回答题主的“是否可以以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来撤销”。建议题主补充这张欠条的具体情况,否则是无法做判断的。

可不可以用打欠条或借条的方式来立遗嘱?什么样的欠条或借条才有这样的法律效力?

最近在头条上看了几个由于遗嘱的法律效力的问题导致儿子或者妻子不能完全继承财产。由于遗嘱有很多种,最有法律效力的是已公证的遗嘱,但是公证是个比较麻烦的事。突发奇想可不可以出一份借条或欠条给儿子或妻子,把自己的全部身家欠给儿子。就比如A有100万身家,然后写欠条欠儿子100万,就是A的兄弟姐妹打官司可以分A的遗产,但是要先把欠的100万还了才能分剩下的0元。

明确回答你,不行。
继承和借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要件也完全不一样。
继承首先需要双方有继承和被继承的身份,然后需要有财产可供继承,最后才是遗嘱的形式问题。被继承人可以随意处理自己的遗产,给谁都可以,但是只能以继承或者遗赠的形式。
借贷关系当中首先需要借钱的一方收到了款项,法院才会认定这个借贷关系成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确实借了对方钱,那就没有借贷关系。
另外,凭什么把全部身家欠给儿子呢?那外面还有债的话怎么办呢?其他继承人有没有权利分钱呢?借条这种形式会影响第三人的权利。
最后,公证遗嘱其实没有那么繁琐,去两三次肯定能办好的。

别出新彩,花样百出,概念上以立遗嘱只是曲工同意没有二样,从出发点的逻辑上讲,主张人可避免了好多的烦心事,应从合同法的技术层面多下一点功夫,问题不是太大。

经过公正的遗嘱才具备法律效率。因此借款欠款也应经过公正。

理论上是不可行的,首先因为是直系亲属的关系,欠条的真实性不好判断,其次,要欠条具备法律效力的话,需要进行公证,而公证处一般不会接受这样的公证业务,最后,如若真的要给某一个人,你完全可以直接赠予就好了呀。

通常不以为行!当然了,是否是仍然是以(确实存在的)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予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