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

危险化学品库房十不准?

危险化学品库房十不准?

)库房管理“十不准”
(1)不准设办公室;
(2)不准设休息室;
(3)不准住人;
(4)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5)不准使用碘钨灯;
(6)不准使用日光等;
(7)不准使用电熨斗;
(8)不准使用电炉子;
(9)不准使用电烙铁;
(10)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
2)仓库消防安全“十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仓库,不准带小孩进仓库

危险化学品进口需要哪些资质和文书?

看危险品的等级
一般的危险品只要企业经营危险品证书上体现 危险品类别和中文品名的
只要国外出具MSDS 并且包装符合危险品运输的包装要求 就能直接清关了
如果属于限制类的 比如是 易制毒 产品 需要北京 做 备案登记 这个就比较复杂了

危险货物标签至少是几张?

危险货物标签至少是四张,并将该标志(标牌)贴在外部明显的地方,每侧各一幅,前后端各一幅。危险品安全标签的粘贴、挂拴(喷印)应当牢固、结实,保证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脱落。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且确认无任何危险性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标签应当予以保留。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吗?

可以。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检查记录至少应当保存2年。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危险化学品包装有什么质量?

1、包装的结构是否合理、有一定的强度,防护性能是否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是否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以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2、包装的构造和封闭形式是否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3、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是否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是否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内容器是否固定。
4、盛装液体的容器是否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是否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除另有规定外,能否保证在温度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5、包装封口是否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6、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是否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贮运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7、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是否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8、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是否紧密贴合,外包装是否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