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何分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怎样分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何分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总体规划,包括比较广泛,包含土地利用构造调整布局、土地利用系统分区及管控、基本农田保护整体规划、土地整治、土地资源保护规划这些。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包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设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有关土地规划、运用和保护等某一方面的专业整体规划,如基本农田保护整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设计规划归属于分区规划的总体规划。

什么叫合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你即将要应用的土地合乎当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致分三个类型: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例如这块地你想做工业级,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正好是建设用地,便是合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反,如果要是这块地你想做工业级,但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农用地,甚至基础农田,那就不合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全国各地土地资源分类的制定环境?

在我国土地利用分类的制定环境:

土壤资源数量分析要以土地利用规划分类体系开展。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至今,在我国已组织开展了三轮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修定工作中。

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类体系根据1984年制订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里的“土地利用现况分类及含意”确定的分类体系开展土地利用分析报告和规划,将要土地资源分成农用地、学习园地、林地类、牧草地、居住区及工矿用地、交通出行商业用地、海域和未利用土地8个一级类和46个二级类。

修订后的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壤分成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因而,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写所采用的整体规划分类体系是在原土地资源分类体系前提下开展合并和调整所确定的。

接着为了能有利于全国各地城镇土地的统一管理和土地调查成果的扩张运用,在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中制定的《土地利用现况分类及含意》与在1989 年9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意》的前提下,2002年国土资源厅发布《全国各地土地资源分类》(衔接期内可用)分类体系。通过进一步优化调整,2007年8月国土资源厅正式发布实施了《土地利用现况分类》(GB/T 21010—2007),并按照此分类体系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写分类体系采用的《关于做好县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变换与各种商业用地合理布局实施意见(实施)的通知》(土地资厅发[2009]10号文)和2010年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写技术规范》明确的规划分类体系,即要在《土地利用现况分类》(GB/T 21010—2007)前提下开展合并和调整确定的。该土地利用规划分类选用二级分类,一级类3个,分别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二级类10个,在其中农用地分成农用地、学习园地、林地类、牧草地、别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分成城镇建设用地、交通出行水运用地、别的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分成海域、当然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