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社保缴费基数新规定

桂林灵活就业2021缴费标准及档次?

桂林灵活就业2021缴费标准及档次?

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2021年广西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还未调整暂时只能参考2020年的,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月缴费金额最低为591.1元、最高为3153.9元。缴费人员可从上下限之间的9个档次中选择一档缴费。
广西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与2019年保持一致,为2955.1元/月,上限则为15769.5元/月。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5%

2022年农民社保缴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已经确定,多地已经公布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最低是每人每年320元每人,比上一年又涨钱了。广西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每人的标准缴纳。

南宁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1?

按照21年的社保政策,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3153.9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5769.5元。根据2021年南宁最新社保费用规定,每个月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分别承担16%和8%养老保险,6.8%和2%医疗保险,0.5%和0.5%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90元的大病保险,以及0.2%的工伤保险费用。
根据2021年南宁最新社保费用计算,以最低缴费基数来参保,每个月的社保费用最低为1167.06元。个人参保职工社保时,也可以通过易社保APP代缴,直接根据最低缴费基数来参保即可,这样既可以保证社保持续性缴纳,又可以降低每个月的经济压力。

2022年广西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的标准缴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获报销的比例将不低于60%。

11月1日起个人社保怎么缴?

11月1日起,社保交由税务局征收!
截止目前为止,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天津、山西、山东、吉林、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四川、西藏,同时出台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相关公告。
北京市: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京人社发〔2020〕18号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企业及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含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一)社会保险费核定
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向所属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及时将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部门。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
税务部门根据接收的应缴费额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款日详见灵活就业人员扣款日历(查询网址:_qt/bsrl.jsp)。
征收期限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缴费渠道
(一)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渠道
1.“税库银联网缴税”,即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的企业,可登陆“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以下简称“单位客户端”,下载地址:)完成申报并实现银行划款缴费。
2.“银行批量扣款”,即已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由银行定期自动完成扣款缴费。
3.“银行端现金缴税”,即已签订或未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可登录“单位客户端”或到各区社保(医保)经办大厅设置的税务窗口,也可到综合办税服务厅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持此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
企业已经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的,无需另行与税务部门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原通过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或其他方式缴费的企业,可与税务部门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后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或“银行批量扣款”方式缴费,在与税务部门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前可通过“银行端现金缴税”方式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继续使用在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登记的缴费方式和缴费账号,每月由商业银行定时完成批量扣款。
四、其他事项
因各部门需联合对申报缴费系统进行升级,2020年11月,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业务自11月9日起全面恢复办理,企业应于11月25日前办理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应于11月9日前在原缴费账号存入足额费款,并确保在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登记信息与扣款银行登记信息一致。
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社会保险咨询热线12333;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