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照明工程施工标准

城市环境照明规范是什么?

城市环境照明规范是什么?

城市景区夜游照明亮化设计工程商思迪恩认为:城市环境照明设施应控制外溢光/杂散光,以免形成射入居民居室的障害光,用于建筑泛光照明的灯具应将光束全部投射在所照明建筑物的立面上,严格控制外溢光.为了降低夜空亮度,室外灯具的上射逸出光不能大于总输出光通的25%.城市环境照明设施应避免光线对于乔木、灌木和其他花卉生长的影响,并配合环保及城区园林的建设。环境和装饰明明应按照照明质量、装饰效果、节能指标和环保要求,分别选择合适的光源。环境照明的灯具及灯杆等式装置除了应在功能上满足照明要求外,其自身也应做到坚固、安全,造型亦应与周围建筑和环境的风格相协调地。环境照明应通过商店和娱乐设施的照明、灯光标志、绿化和建筑物的泛光照明以及步行区的照明表示不再区域的特征。城市环境或装饰照明采用彩色灯光时,不应影响对行人外观的辩认。公共活动区的照明创造亲切的气氛。光源应有良好的显色性其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小于80。

建筑工地照明灯规范?

1.建筑工地室外夜晚一般高架1000W、1500w、2000w、2500碘钨灯2.可移动的叫施工照明灯一般500W--1000w3.职工宿舍使用36V低压安全灯4.地下室及潮气较大的地方使用安全、防爆、节能灯具,交流127V或者直流36V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验收合格标准?

3.2.4 系统应急启动后,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4 城市交通隧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类隧道不应小于1.5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2.0h;
2)三、四隧类道不应小于1.0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1.5h。
5 本条第1款~第4款规定的场所中,当按照本标准第3.6.6条的规定设计时,持续工作时间应分别增加设计文件规定的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
6 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和灯具自带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满足本条第1款~第5款规定的持续工作时间。
3.3.1 系统配电应根据系统的类型、灯具的设置部位、灯具的供电方式进行设计。灯具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且蓄电池电源的供电方式分为集中电源供电方式和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灯具的供电与电源转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应由集中电源提供,灯具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在集中电源内部实现输出转换后应由同一配电回路为灯具供电;
2 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应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一级分配电后为灯具供电,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输出断开后,灯具应自动转入自带蓄电池供电。
3.3.2 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的输入及输出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输出回路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插座及其他负载。
4.1.4 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
4.5.11 方向标志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 当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地面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中心位置;
2)标志灯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标志灯配电、通信线路的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3)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3mm,标志灯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
6.0.1 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系统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6.0.5 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判定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为0,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2,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加上C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检查项目数量的5%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合格;
2 不符合合格判定准则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