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与有为的辩证关系

无为胜有为,怎样理解?

无为胜有为,怎样理解?

“无为胜有为”源自春秋末期老子提出的道家基本思想主张之一“无为而治”。
  “无为”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顺从天地自然之道,尊重历史规律,不妄为,不恣意行事;二是“无不为”,即在尊从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更高境界的无所不为、大为,用哲学的话说,就是进入一种自由的境界,自然实现“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为无为,则无不治”。

道象的无为学说怎样解释?

道家的无为学说怎么解释有:
无为指经过有为的思考,以时势、趋势的判断做出顺势而为的行为,即顺应自然的变化规律,使事物保持其天然的本性而不人为做作,从而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是中国先秦时期道家思想术语。根据处理问题不同,“无为”的态度即可用于政治的政策方针,政府无为,百姓自治;也可以用于修身养性。
道家中的“无为”一般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崇尚天道(自然法则),即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无为。提出“道法自然”“天地生万物,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二是崇尚人道(人事规范),即人类活动应与天道般自然无为。提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其中在崇尚人道方面又有两层意思,一即提倡人应顺应自然界,随缘而动,不要随意破坏自然的和谐与平衡;二即社会人际关系方面,提倡应统治者效法“道”的自然无为精神,尽量简化社会的各种制度与规范以保持民间民风纯朴。
因此无为不能理解为无所作为,《淮南子·原道训》:“无为为之而合于道”。 道家的“无为”,是清静自守之义,是道家以“道” 修身所要达到的“合于道” 的理想境界。能达到这种理想境界便无所不能为(“无为而不无为”)。
儒家所讲的无为而治,如《论语·卫灵公》:“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认为“圣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为也”,实为儒家的“德治”主张,其是汉代道家结合了老庄中的“出世思想”和儒家“经世致用”结合起来的政治理念,该思想强调的是社会的和谐与自然、与民休养生息而不扰民、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因此与道家的“道”所倡导的“无为而治”实不相同。
道家的“无为”有着较强的反异化思想。在人类的发展中,人类需要不断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以提升生活质量,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但在这个改造过程中,也会造成成果的不均,一些的生活提升与更自由也许就是另一些的不自由与限制。道家一般对此类现象持批判态度,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类如果不同于甚至超越自然应被自然界视为一种不祥之物,人类不该把意志强加于自然界,任意干涉与改变自然界的自然规律,应该顺其自然,因循无为从而防止并克服异化。
另一方面,道家“无为”思想反对和防止人类社会和个人的自我异化。认为社会中的各种制度规范、伦理道德的建立是纯朴人性的丧失和自我异化的产物,称“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无为”思想提倡人治社会应该顺应自然,减少制度规范的建立从而保持民风纯朴,并架构出“小国寡民”式的社会结构。
到了现代,由于其思想与关心地球环境的环保主义相通而得到认同。另一方面,现代物质的膨胀,使得现代人自我丧失,从而陷入迷茫与痛苦,道家的“返璞归真”、重视清净与个人修养思想有一定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