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合理使用年限?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合理使用寿命?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合理使用年限?

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自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计算。办理房屋交付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签字确认房屋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国家规定: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屋面防水5年;墙壁、厨房和卫生间的地面为5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规定地下室和管道渗漏1年;墙壁和天花板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曲、五金、卫生洁具损坏1年;灯具、电气开关损坏6个月;管道堵塞2个月;加热制冷系统设备为加热期或制冷期;买卖双方约定其他部件的保修期,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谁来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地方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由房管部门、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监督审查。

1、房屋质量保证书由开发商提供,但必须报房屋质量监测部门备案。

2、房屋综合验收是指房屋竣工后,开发商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向区域建设质量监督站提出申请后,由建设质量监督站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的,开发商可以申请房屋初始权登记(即大产权证)。

3、物业管理费由业主办理,自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的缴纳日期之日起缴纳。

4、期房销售合同的签订不以房屋是否取得质量保证书或竣工证书为条件,但房屋为现房销售的,必须具备上述文件。